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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关爱服务能力,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4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以下称“牵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与主要内容
“牵手行动”项目周期预计1年,在汕头、韶关、江门、阳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市实现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至少10000人次。
(一)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牵手行动”组织为不少于3000名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并积极发动公益慈善资源开展微心愿爱心捐赠,争取覆盖更多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
(二)开展不少于6项关爱帮扶品牌项目。“牵手行动”组织6个地市15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链接不少于100家社会组织参与,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教育助学、精神关爱、安全教育、监护评估、个案服务、行为矫治、医疗救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关爱帮扶活动共计不少于360场次,覆盖共计不少于7200人次。根据“一地市一品牌”原则,6个地市各确定1到2项关爱服务品牌项目,持续实施12个月,每月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接相关社会组织开展该关爱服务不少于2场次,平均每场次至少20名儿童参与。
二、参与具体条件
1.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愿参与;
2.社会组织近5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3.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及“牵手行动”有关制度规范,尊重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和合法权益;
4.具备较好的规范运作和公益慈善资源链接能力,热衷于儿童关爱保护事业,有儿童领域专业服务人员和服务品牌优先;
5.牵手行动旨在发动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活动经费仅限用于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微心愿礼物和关爱服务,不涉及对交通费、住宿费等提供补助。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开展报名审核。省民政厅接受社会组织自愿报名,审核参与社会组织名单。有意愿的社会组织可通过省民政厅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下载、填写和报送2024年“牵手行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
(二)开展通报表扬。省民政厅发挥统筹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牵手行动”任务完成后,省民政厅将对参与“牵手行动”并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等予以通报表扬,总结项目经验,推动关爱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宣传倡导。在尊重和保护儿童隐私权的前提下,多种形式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典型做法及成效,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保护,营造齐抓共管的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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