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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24〕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厅直属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并且第二季度是我省防汛关键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我省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报》,加强相关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围绕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6类重点机构,全面彻底排查机构内消防、燃气、水电、食品卫生以及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高温防护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关键岗位值班制度落实、机构内火源管控、消防设备设置规范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治整改,按照不留死角、不挂空挡的要求,从根本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其属地党委、政府书面报告。
三、毫不松懈做好防范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基调不动摇,未雨绸缪做好各项防御准备。根据近期强降雨、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情况,要针对“山边、水边、村边”以及靠山、临涯或临沟临坎等易成灾区域,以及老旧建筑、在建工地、低洼易涝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和给排水系统等薄弱环节。如发现滑坡、渗水、水浸、内涝以及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党委和政府,提前转移安置人员。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防护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巡查探访,主动关爱服务,帮助做好防御避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接待和站外救助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值班值守、备勤工作等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有效应对处置。要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制度,并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储备,强化夜间值班巡查,提高应急处置响应能力。
广东省民政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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