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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办函〔2023〕8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指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认真统筹安排,精心谋划组织,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宣传贯彻新时代慈善理念,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律法规,加强培育公众慈善理念和意识,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切实提高社会参与度,推进广东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活动主题,创新方式方法
各地要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方式,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地方特色,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活动,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众踊跃参与慈善活动,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激发全民慈善热情。要主动联系当地宣传、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运用楼宇广告、社区宣传栏、户外大屏等社区宣传资源,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将在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各地要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报送资料,以便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
三、切实保障安全,落实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兴务实之风、俭朴之风,按照节俭高效的原则举办各项活动。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稳妥做好舆情等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省民政厅将在近期汇总发布各市、县(区)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安排。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于8月15日(星期二)下班前提交本地区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市、县(区)主题活动安排汇总表(见附件)。要在活动期间及时收集整理、动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辅以适量图片、视频),以便省民政厅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星期二)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附件: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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