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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职能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广东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推进我省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民政厅2020年2月27日至3月12日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推进我省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民政厅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建议在社会治理方面合理规划精细化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质量,在发展经济方面,延伸社区网格化服务,深挖营商潜力,在网格人才提升方面发展网格下人才体制,增强基层社区人才软实力。
采纳情况及理由:部分采纳。文稿已明确“推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作为省级指导性文件,不宜过细,且网格化工作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推进,各地也可细化具体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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